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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289名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作者:郑思帆 日期:2016-04-01 浏览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和市人社局核准,南江县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289名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巴中市南江县2016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相关职位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2016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有关证书办理相关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优良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3)具备《职位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部分职位最低年龄有要求的见《职位表》,其余职位年龄要求均在18周岁及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5日,政审时若发现档案记载年龄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以档案和户籍登记中最先记载的为准。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考生本人承诺在聘用单位至少工作满五年。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名额和方法

此次事业单位招聘名额为289名,具体岗位详见《职位表》。此次招聘采取考试办法进行。

三、报名

(一)时间

2016年4月5日-4月10日,每天报名时间从9:00开始,17:30结束,具体各职位报名时间详见《职位表》。

(二)地点

县人社局大楼一楼人力资源市场(朝阳广场旁)

(三)程序及要求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公告公布的职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除拉通排名职位报考时无需填报具体单位外,其余职位报名时需明确报考单位。拉通排名按考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由考生自主选岗,聘用选岗单位在公布政审人员名单时同时公布。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人员需在《公告》附件处下载并如实填好《报名登记表》,本人持证件材料到现场参加审查,证件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照2张。

2、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学历证、退伍证、执业(职称、职业)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16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必须出具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鲜章)。

3、报考编码为160401的定向招聘职位的,分别由县人武部、南江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从业资格条件,以本人学籍档案、官方网站备案查询记载的学历、专业、执业(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名称为准。

(四)收费

根据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收取笔试费50元。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分工负责,初审合格的现场发放准考证。

(六)岗位调整

按照川人发〔2006〕9号等文件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某职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若达不到公告开考比例,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名额,其中乡镇政府农业服务中心调减后招聘名额不足原计划二分之一时,该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改为专业科目面试,并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考试

考试招聘职位采取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法进行,各职位考试方法及考试总成绩折合办法见《职位表》。笔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面试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一)笔试时间

公共科目:2016年4月24日上午9:30-11:00

专业科目:2016年4月24日下午2:30-4:00

(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具体考室及座位号考前见考场分布表。

(三)笔试范围

公共科目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满分为100分。医疗卫生职位笔试范围为时事政治、《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其余职位笔试范围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和报考职位应具备的其它有关知识。

需要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职位,其笔试内容范围见《职位表》。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笔试成绩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按笔试成绩公布时的公告要求申请查分。

五、面试

需要进行面试的职位,除编号为161914、162014职位将根据各职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外,其余按招聘名额1:2确定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笔试参考人数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计划。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另行公告,不再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编号为161914、162014职位面试主要测试负重、速度、耐力等项目,测试项目成绩不合格的其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并取消其聘用资格,若体能测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时,按前述办法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组织体能测试直至能足额招聘。其余职位面试采取技能操作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及其语言表达和思维思维能力、岗位实际技能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六、体检

依据各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招聘职位若总成绩相同,按公共科目成绩排序,若公共科目成绩仍相同时,再加面试或协商抽签(下面环节递补时出现此情形照此执行)。

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前述规则进行递补。

七、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由各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拉通排名职位的考生经体检合格后先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自主选岗,然后再参加政审考察。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生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对政审弃权、政审后自动放弃以及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暂不递补。

八、公示

经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者由各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政审人员名册和材料报县人社局审核确认,通过档案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及缺额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通知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暂不办理聘用手续。

通知后5天内不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批准文件发出后,不报到或报到后不上班超过1月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解聘。

因第一轮政审、公示、聘用环节出现的缺额,将按前述程序再征集志愿在愿意参加递补的人员中组织最后一轮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所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选岗、聘用、递补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者应确保联系方法的准确和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现场报名核发的《准考证》,直至办理聘用手续结束,招聘各环节都须出示此证,丢失损毁不再补办,导致后续程序无法认定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区号:0827)

(一)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8227499 8225299

(二)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8225189 县人社局纪委:8227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