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标题:申领失业保险金相关政策 编号:5100002019111400689
问题属地:广安市广安区 写信日期:2019年11月13日
来信内容:如何领取失业保险费?
留言事项处理结果:
网友XXX等三名同志:
你们好!你们在市长信箱反映失业保险问题的来信收悉。经我局审查,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失业保险办事指南及相关用表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00号)等政策规定答复如下:
申领失业保险金需提供以下资料:1.本人身份证明;2.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3.失业登记证明及求职证明;4.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按照上述政策规定及办理要求,其中第4项规定的其他材料主要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我市就业局失业保险科室咨询联系电话:0826-2328896
感谢你们对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