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规划师的公告
根据蓬溪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规划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蓬南镇、金桥乡、天福镇、文井镇、任隆镇等5个镇乡村规划师各1名(附件1)。
二、岗位职责
乡村规划师是所在乡镇的专职规划负责人,为镇(乡)村镇建设规划委员会成员。其具体职责为参与研究乡镇发展定位、整体布局,组织编制、审查、核实乡村规划(含政府投资性项目)并监督实施,提出加强乡镇规划管理的意见。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二)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城乡规划、土木工程专业毕业;
5.具有2年以上城乡规划和管理相关工作经历;
6.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城乡规划、土木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资质证的,年龄可放宽到40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蓬溪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办公室,联系人:苏鳌,联系电话:0825-5397319。
(三)报名手续
报名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者须提交近期1寸证件照片3张,下载打印和填写《蓬溪县公开招聘乡村规划师资格审查表》(附件2)后粘贴在贴照片规定处。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规定的报考条件报名。
2.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填写资格审查表字迹应工整清晰,严禁涂改。资格审查表中凡有字迹改动痕迹的,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律按作废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五)领取《笔试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12月22日上午8:30至下午6:00 ,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蓬溪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本次考试由蓬溪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委托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负责组织笔试和面试。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1.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3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70%
2.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
2.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主要测试行政能力;《专业知识》笔试测试城乡规划管理政策、法规及相关知识等。
3.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
4、笔试时间:2014年12月26日上午8:30—10:00《公共基础》笔试;2014年12月26日上午10:30—12:00《专业知识》笔试。
5、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6. 注意事项:报考者应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迟到30分钟者按自动放弃考试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及范围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等。
2.面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需知
(1)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之比为2:1。如因缺考、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招聘岗位的面试结束后,在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蓬溪县城乡规划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及考察
考试后根据招聘岗位聘用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的人员。体检工作由县规划局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通知3日内提出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县规划局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人员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并进入面试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蓬溪县城乡规划管理局门户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蓬溪县城乡规划管理局0825-5428225)。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八、聘用及待遇
报考同一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和考试总成绩拉通排名,拟聘用人员按照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单位。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蓬溪县城乡规划管理局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不占单位编制),聘期2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聘用期间年待遇8万元(其中40%为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奖,由用人单位根据被聘任人员年度工作考核情况,根据考核得分一次性发放,其余60%按月发放。旅差费按相关规定据实报销)。
聘任期间被聘任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用人单位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按照上一年度四川省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缴纳,个人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在支付给被聘任人员的薪酬中代扣代缴。
九、本公告由蓬溪县城乡规划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5392329(刘先生)
蓬溪县城乡规划管理局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