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转发关于《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全省
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园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社会事业局)、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
现将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检查的通知》(川人社职鉴〔2019〕35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重点从岗位设置及职责情况、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和档案资料管理(近2年所有批次鉴定资料)进行自查。各鉴定站(所)和机构按照检查工作要求,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不足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工作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自查报告(1月5日前)。市鉴定中心将在鉴定站(所)和机构自查的基础上,对各鉴定站(所)和机构工作开展情况、鉴定和考评基本条件等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每批次鉴定和考评档案管理资料,对存在问题的鉴定站(所)和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