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2019年面向全国引进名优中小学教师29名
公 告
为进一步加强四川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下简称遂宁高新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遂宁高新区加快发展,根据相关规定,结合高新区实际,遂宁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决定面向全国引进名优中小学教师29名。本次引进的名优中小学教师为编制内教师,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引进后统一组织分配至遂宁高新区鹭栖湖学校和物流港实验小学(均为城市公办学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小学教师19名(语文教师6名、数学教师5名、英语教师2名、科学教师1名,体育教师3名、音乐教师2名),初中教师10名(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历史教师1名、地理教师1名、生物教师1名、道德与法治教师1名、体育教师1名、音乐教师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遂宁高新区2019年面向全国引进名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范围
遂宁高新区直管区外中、小学校在编在职教师。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履行引进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具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
2.身体健康,具备引进后即可上岗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教师身份,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应聘学科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具有3年以上应聘学科教育教学经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含40周岁,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报考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5.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区(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及以上表彰的学科(技术)带头人、特级教师、知名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青年教师等荣誉称号(包括同等及以上级别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其它荣誉称号)。
(2)获得区(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比赛(赛课、技能大赛等,限报考学科相关)、演讲比赛二等奖及以上。
(3)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成果获得县(区)级二等奖及以上表彰的教师(主研人员,限报考学科相关)。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遂市人发〔2006〕59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7.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
8.被聘用后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正式上岗的人员。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19年7月12日-7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按报名程序要求,填报并发送报名表至指定电子邮箱进行报名。
(三)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附件2《遂宁高新区2019年面向全国引进名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根据自身情况和引进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内各项内容。
2.将报名表和相关佐证材料(电子档扫描件)在报名期限内发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236576660@qq.com,联系电话:0825-2664525,15228677666。
(四)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按公告要求,完全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
2.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面试时只能使用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整项工作始终,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应聘人员在报名表上所留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应主动告知。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原件校验两个环节。
1.资格初审
遂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与应急管理局根据各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填报的报名表和提供材料进行初审,并于初审结束后,电话告知应聘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并告知应聘人员参加原件校验的时间和地点。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进入原件校验环节。
2.原件校验
(1)原件校验方式
通过现场验证的方式,确认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2)原件校验要求
原件校验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只限于:①《遂宁高新区2019年面向全国引进名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1份;②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③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④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⑤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任教学科和任教年限证明(加盖公章);⑥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原件校验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原件校验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开考比例:按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3:1比例开考。如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可放宽至2:1或减少、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三)面试方式:分为讲课、答辩两个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结果公布:面试结果在遂宁高新区官网http://www.xbwlg.gov.cn公布。
六、体检
依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七、考察
由遂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和社会事业与应急管理局组织进行考察。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未按时参加体检或考察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
八、公示、聘用及报到
(一)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并经审定、确认拟聘人员名单后,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该人员的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二)聘用。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之前办理完调动手续,逾期未办理完调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三)报到。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试用。公开引进的教师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服务年限。引进教师在遂宁高新区服务期不得低于5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调离。
九、相关说明
(一)应聘、面试、录取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遂宁高新区在官网上公告。因应聘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遂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与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