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城区学校部分学科教师紧缺的矛盾,决定在简阳市在编在职农村公办教师中公开考聘一批师德高尚、身心健康、专业知识丰富、教学能力和教学业绩突出的优秀教师到城区缺科学校任教。现将考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聘岗位及名额
此次考聘城区教师1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2017年简阳市公开考聘城区教师岗位表》。
三、考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简阳市农村在编在职公办教师(高新区托管的12个乡镇学校教师除外)。
(二)报考条件
基本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76年6月29日以后出生(不含6月29日),“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1年6月29日以后出生(不含6月29日)。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日期计算截止报名开始时;
2.曾有过在简阳市内(含高新区托管的12个乡镇)公办学校任教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一致的任教经历,且此任教经历累计3年及以上(截止2017年8月31日),上挂、交流人员也须满足此条件;
3.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初级及以上职称;
4.至2017年8月31日前,任教满3年及以上(即2014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并经编制所在学校和学区教育督导组同意;
5.近3年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6.自2007年9月1日以来,参加过学区(含托管区)及以上公开课展示、优质课展示;
7.自2007年9月1日以来,教育教学论文获得过简阳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地级市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教育教学)报刊杂志上发表;
8.具有信息技术初级及以上水平;
9.报考语文学科教师岗位,普通话需达二级甲等水平;其他岗位普通话需达二级乙等水平;
10.身心健康;
11.报考者需满足最低服务年限的要求。
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后,再达到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考。
(1)报考者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2)报考者教师资格证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要求;
(3)报考者现任教学科、学段和报考岗位一致。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7年6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二)报名地点
简阳市教育局人事科。
(三)报名要求
报考者按照岗位条件,结合本人情况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信息技术等级检测合格证书、公开课(优质课)证书、论文获奖证书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2017年简阳市公开考聘城区教师报名表》、《简阳市事业单位调动人员告知书》及近期同底彩色一寸免冠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
本次考聘城区教师资格审查由简阳市教育局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考聘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岗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五)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7月4日到简阳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同时缴纳考试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考试缴费50元/人。[page]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2017年7月20日,具体详见《准考证》。
考试时,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提前15分钟入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试方式: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报考者所报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
(三)考试比例:
同一岗位考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考聘岗位的考聘人数直至取消该考聘岗位。岗位取消或调减情况,于2017年7月7日前在“简阳市人才网”(http://www.jysrc369.com)公告。已缴费但考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7月7日17:00前的工作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简阳市教育局人事科办理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因考生放弃、缺考等原因导致该岗位考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但实际考试人数大于考聘人数的,仍视为考试形成竞争的有效比例。
考试不能形成竞争(即实际考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招聘岗位,该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成绩须不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环节。
(四)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于考试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简阳市人才网”公布。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于成绩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简阳市教育局人事科(地址:简阳市简城街道办事处新民街,联系电话:27215515)提出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在“简阳市人才网”公布。
六、考核
根据考聘岗位名额,按同岗位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若考试成绩相同,职称高者优先;若职称再相同,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再相同者,则组织一次面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核工作具体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凡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其报考资格。因考生自动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该考聘岗位已参加笔试人员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1次。
七、公示、聘用
凡考试、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简阳市人才网(www.jysrc369.com)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按该考聘岗位已参加笔试人员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1次。
公示后,同一考聘岗位涉及不同考聘单位的,由考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考聘人数,组织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自主选择考聘单位。
凡报考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由考聘单位按照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简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细则》(简府函[2009]167)、简阳市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简教发[2009]181号)文件精神,结合考聘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重新按程序申报认定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考聘城区教师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为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严格人事纪律,此次考试由市纪委、监察局实行监督,对弄虚作假、循私舞弊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和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次考试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阳市教育局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前培训。
本《公告》由简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简阳市教育局028-27215515。
监督电话:简阳市纪委(监察局)028-27028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