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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6-22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为进一步促进龙泉驿区教育事业发展,结合教育人才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编制外聘用教师。按照“公开、平等、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成都市兴贤人才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贤人才”)组织开展招聘工作,录用后的编制外聘用教师采取劳务派遣方式派遣至龙泉驿区公办中(小)学校工作。

此次招聘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定向招聘;第二阶段为综合考试招聘。其中定向招聘人数共计91人,在实施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未招满的岗位,将纳入第二阶段统一采用综合考试方式进行招聘。综合考试招聘工作具体实施细则将另行公告。

现就定向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向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人数共计91人,具体岗位明细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参加此次定向招聘:

(一)参加了“龙泉驿区2017年在编教师公招考试”的人员中,总成绩(笔试与面试综合成绩)在所报岗位中位于前三分之二的考生,具体岗位分数线见附件2。

(二)目前在岗,且今年8月31日满两个服务期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经本人申请及学校同意推荐。

是否满足上述两项报名资格的考生,请自行查询,查询方式:龙泉驿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longquanyi.gov.cn/index.php?cid=2300&tid=122396)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21日17:00止。逾期未报名者不纳入本次定向招聘范畴。

(三)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特岗教师需持有申请书及学校开具的推荐信;

3.近期2寸免冠照2张;

4.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3);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其他不适合应聘岗位情形的。

(四)报名地点

成都市龙泉驿区政务服务中心九楼903办公室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

(五)咨询电话

028-84852274。

四、定向招聘时间及方式

(一)定向招聘时间

2017年6月23日。

(二)定向招聘方式

定向招聘采用现场定向选岗的方式。

1.满足上述“报名条件”中第一项要求的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分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

2.满足上述“报名条件”中第二项要求的人员,根据岗位要求,由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五、体检及政审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职位有特殊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另行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统一组织政审工作,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经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龙泉驿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longquanyi.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学历(学位)、证件造假及考核舞弊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同时将该人员记入今后报考龙泉驿区教师岗位诚信黑名单。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公示期间被取消聘用的人员,所出现的缺额,不进行替补。

七、聘用管理

(一)对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兴贤人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学校工作,试用期2个月,并由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及考核。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八、福利及待遇

(一)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二)定期免费体检;

(三)试用期内,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薪酬制度,人均年薪酬税前约6.5万元(含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部分);

(四)严格执行日常管理、考核、奖惩和淘汰机制。

九、其他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定向招聘工作,若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