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服务
日期:2017-05-23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为推动中国大雅家园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根据《丹棱县引进重点岗位紧缺人才暂行办法》(丹委办〔2017〕8号)文件规定,经研究面向社会引进重点岗位紧缺人才17名具体岗位条件(见附件1)。引进的重点岗位人才不占用单位行政事业编制。

一、引进原则

坚持“以岗选人、竞争择优、编外聘用、双向选择、重在使用”的原则;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严守程序、规范操作。

二、引进方式

根据职位报名情况,采取考察考核或比选聘用。县上成立领导小组,负责2017年度重点岗位紧缺人才的招聘引进工作,为了确保公平、公正,全程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监督。

三、重点岗位紧缺人才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并具有相应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社会公认的特殊专长,或具有权威机构认证的工作实绩。

(三)身体健康。

(四)本人承诺在丹棱工作至少五年,或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完成该项目为止。

四、报名、考察考核或比选聘用时间、地点、内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 5月31日止。

应聘者如实填写《丹棱县引进重点岗位紧缺人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传真至028-37202103(县人社局办公室)或直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由用人单位和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认。

(二)考察考核或比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审合格应试人员。

考核内容:包括基本素质测评和专业测评两部分。基本素质测评主要通过面试交流测评应试者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业务能力;专业测评主要通过专业知识测评、设定工作目标和现场演示,考察应试人员专业水准、事业心和责任感。

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在考察考核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等,在编在岗人员还需出具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三)体检聘用:考察考核或比选工作结束后,由考核组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修订后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的医院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对一次体检不合格有异议的,应试者可在3日内提出申请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聘用。

五、引进的重点岗位紧缺人才享受待遇

(一)实行年薪制。年薪标准:本科生(学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的每年7-9万元、硕士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每年10-12万元、博士生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每年15-18万元。具有国内、省内先进水平,在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并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高端人才等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年薪标准。聘期内,学历或职称发生变化的次月起,年薪标准按新的学历或职称对应标准执行。聘期内作出突出贡献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享有与在编在岗事业干部相当的“五险一金”、差旅待遇。享有与聘用单位在职职工同等的休假、体检等待遇。明确试用期内的岗位目标,同时从受聘当月起,由聘用单位根据《劳动法》等有关规定为其购买社会保险。

(三)配偶符合调动安置条件的,可优先考虑调动;可帮助解决子女就学等问题。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年终考核和合同期满考核相结合。合同期满,考核合格或优秀,聘用单位需要,本人愿意可续签合同,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根据本人意愿可考核聘用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本次引进重点岗位紧缺人才免交报名考核费用。

咨询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7207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