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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5-15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渝城市群南部区域人才中心,为“决胜全面小康,建成区域中心”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面向国内外引进优秀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岗位

全市2017年共征集引进优秀人才岗位需求143个,其中省驻泸单位岗位3个,自贸区、产业园区单位岗位13个,市属单位岗位56个,区县属单位岗位74个。具体引进岗位、条件等,可登陆泸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lzrsks.gov.cn/)或关注人才泸州、智慧泸州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

二、对象和条件

引进对象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级职称及以上。

引进对象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引进博士不受年龄限制。

2.符合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三、原则和程序

引进优秀人才坚持专业对口、需求结合等原则,由用人单位采取公开、竞争、择优办法确定。

报名从公告之日起开始,应聘市属事业单位的报名者可直接联系用人单位报名,由用人单位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择优确定具体引进人员。应聘区县属事业单位的报名者联系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要求办理。

属于我市地域性紧缺人才范围的,用人单位可按《泸州市地域性紧缺人才引进办法(试行)》规定办理。

四、优惠政策

1.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人才可享受10万元的安家补贴,列入泸州市紧缺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5万元的安家补贴。安家补贴分3年,按5:3:2发放。

2.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员,每人每月可享受1000元的岗位激励,连续发放5年,每年发放一次。

3.省属驻泸单位新引进全日制博士的安家补助、岗位激励标准按原有政策执行。

4.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子女是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可申请调到我市工作。

5.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特约医疗和优先就诊制度,凭《特约医疗证》可享受市内公立医院看病就诊特约医疗等绿色通道和优质服务。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通过电话或电邮及时垂询。

联系电话:3110583(市人才办)

310137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