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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4-19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根据工作需要,我县面向四川省范围内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四川省范围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二)考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份性质符合报考岗位要求。

5.年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等均计算至2017年4月1日。

6.符合公开考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表1《仪陇县2017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8日-2017年5月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必须如实完整填写《仪陇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发至邮箱:ncylrsj@163.com(邮件名称格式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报考者姓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联系电话:0817-7216861。

(二)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

1.时间:2017年5月6日上午8:30—12:00,资格审查合格发放准考证。

2地点: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仪陇县新政镇望云路6号劳动保障大楼四楼会议室)

3.需要提供的资料

(1)填写完整并按要求签字盖章的《仪陇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表2),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签具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要求的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7)仪陇县外的报名者还需提供岗位要求的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招聘表复印件(需经县〈市、区〉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盖章)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每个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考调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若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批准可调整为2:1。

(一)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不指定教材。

3.笔试时间及地点

2017年5月6日下午2:30—4:30,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 未参加笔试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调资格。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根据各岗位考调名额按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考调资格。

4.面试开考后,若报考某岗位的实际参考人数少于或等于考调名额的,考试仍然有效。应参加面试人数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各岗位考调名额,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再增加面试,并以增加面试的成绩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或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项目的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指定医院或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调资格,该岗位出现的空缺不予递补。

五、考察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取消考调资格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天(节假日顺延),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调对象。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公开考调资格,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七、其它注意事项

1.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2.考生必须准确、真实提供相关信息。资格审核贯穿整个考调过程,对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考调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考调资格。

3.考调过程中有关本次考调的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因考生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817-7216861

监督电话:县监察0817-5152932,县人社局 0817-7216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