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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3-27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我单位2017年清明节放假日期安排如下: 
一、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
、放假期间暂停办理各项业务。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