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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01-07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司法警察考生

体能测评递补的公告

 

因报考船山区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吕鹏、报考大英县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王恒自愿放弃体能测评;报考船山区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李东泽、报考大英县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杨攀、唐杰体能测评不达标,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2014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公告》精神,按顺序递补报考船山区法院考生付尉轩、向博,报考大英县法院考生钟小林、杨森淋、潘辉进入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报到时间

20131231日上午900在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到(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东平大道)。联系人:封传焱,联系电话0825-2688595。逾时即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三项,须三项达标者为体能测评合格。如有不合格,经请示主管部门同意后,依次递补。司法警察考生须体能测评合格才能进入面试。

三、参加体能测评考生应带证件:

考生在接到体能测评通知后,应携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或应届毕业生学生证、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或户口簿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和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4年高校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以上资料在审查原件的同时,需交纳一份相同内容的复印件(A4纸),本人在复印件上面签名。

四、体能测评合格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办理面试手续,交纳面试费用80元。

 

附件:应试人员体能测评须知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