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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12-01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为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予以发布。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人。

具体岗位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见《四川美术学院2016年度辅导员招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此次招聘面向国内外,凡是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博士人员均可报名。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博士人员,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1)。

(五)博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五、招聘流程

招聘流程如下:①应聘人员向学校人事处提交相关应聘材料,投寄邮箱rsc@scfai.edu.cn→②资格审核→③考核和面试→④体检→⑤考察→⑥学校审核→⑦公示→⑧签订就业协议→⑨报到、办理入职手续。


六、报名

应聘人员选择本次招聘岗位中的一个进行报名,学校可根据应聘情况结合实际进行岗位调剂。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

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填写《四川美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连同自己的个人简历,以“最高学历毕业学校+学位+姓名+应聘院系+应聘专业+高校人才网”命名文件夹,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投寄至四川美术学院人事处邮箱(rsc@scfai.edu.cn)。


七、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学校在收到应聘者简历后,结合具体招聘岗位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学科方向等等招聘岗位要求的基本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学校通知其进入考核程序,学校给予其报销单程来校路费(限国内)。

(二)考核及拟进人选确定

1.辅导员岗位技能考核

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学校相关专家,通过现场考察形式对应聘博士辅导员岗位技能进行综合考核评判。

2.面试

由人事处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组织应聘博士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以自我介绍和答辩方式进行。

3.计分办法

总成绩=岗位技能考核成绩×50%+面试成绩×50%。

4.综合审议

校长办公会对通过学校考核的应聘人员的总体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研究确定拟进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