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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11-24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根据工作需要,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400名,其中:女性20名,男性38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

(二)男性,年满18周岁、不超过28周岁(1987年11月30日-1998年11月29日期间出生),矫正视力5.0以上,身高170cm以上;女性,年满18周岁、不超过26周岁(1989年11月30日-1998年11月29日期间出生),矫正视力5.0以上,身高160cm以上。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 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 因违纪被开除公职(学籍)或被辞退的;

4. 道德品质不良,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5. 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刑罚或者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6. 本人、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参加或曾经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 其它原因不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

(七)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85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

1. 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及退伍军人;

2. 具有公安工作需要的特长且持有相关专业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大学英语六级及以上、精通少数民族语言、中级会计师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等)。

(八)对持有A型驾照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0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身高可适当放宽,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9日(周二)-2016年12月2日(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通过报名人数如达到1200人,将停止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紫瑞北街18号芳街道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篮球馆。(由于报名地点周边停车位有限,请考生报名时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如因违规停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退伍军人须持退伍证)、学历证书、驾照和相关专业技能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再进入下一轮招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5.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凭本人身份证在报名地点当场领取《准考证》,并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比50%;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主要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公安基础知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笔试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成都高新人才资源市场网(www.cdhr.net)和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官方网站(http://gafj.cdht.gov.cn)公布。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1.5-1:2)的比例(根据参加笔试考试的人数具体确定,以实际公告的为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在该比例内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安排将在成都高新人才资源市场网(www.cdhr.net)和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官方网站(http://gafj.cdht.gov.cn)公布。

3.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的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比50%计算总成绩,并根据笔试、面试情况划定总成绩合格线,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可进入下一轮招聘环节。

4.体能测试:根据招聘人数与体能测试人数1:1.2的比例,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及相关安排将在成都高新人才资源市场网(www.cdhr.net)和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官方网站(http://gafj.cdht.gov.cn)公布。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轮招聘程序。

(三)体检与政审

在体能测试合格者中,按照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按照招聘人数与体检合格人数1:1的比例对体检合格者予以政审,政审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违法犯罪情况、工作经历、专业技能及学历的真实性等。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名额,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岗前培训

政审合格者,将参加由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组织的岗前集中培训,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到参训。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不予聘用。岗前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工作职责与工资待遇

(一)工作职责

1. 协助民警开展接处警工作,完成法律授权范围内的职责任务;

2. 在民警带领下开展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3. 协助民警做好群体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

4. 协助民警开展抢险救灾、活动安全保卫任务;

5. 开展警务技能训练,做好常态化战备值班;

6. 执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身份及工资待遇

1. 岗前培训合格后,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警务辅助人员身份为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

2. 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个人德才表现佳,能适应工作岗位需要的,可继续聘用;不能适应工作岗位需要的,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3.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高新区有关规定执行。月收入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通讯补助构成,试用期满转正后平均月收入不低于35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按政策享受目标绩效奖,待遇从优。

4. 聘用人员参照人民警察的工作管理模式进行管理,被聘用人员必须遵守聘用单位的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咨询电话:

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028)85182631、85146936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