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关于2016年度选调生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2016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就遂宁市2016年度选调生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工作
(一)资格复审对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遂宁市2016年度选调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时间 、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4月15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资格复审地点:遂宁市委组织部6408室(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6号楼4楼)。
(三)资格复审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按《四川省2016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中资格复审的要求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应届大学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高校院(系)党总支、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章的《四川省2016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登陆网上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正反两面打印);
(2)考生学生证、笔试准考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
(3)由学校、院(系)出具的考生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证明材料,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4)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的考生,须提供院(系)党总支或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要求写明入党时间,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5)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的考生[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须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证明材料、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校、院(系)或班级学生干部具体职务,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6)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县(区)委组织部审核并签章的《四川省2016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登陆网上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正反两面打印);
(2)考生笔试准考证、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
(3)由服务地县(区)委组织部出具的2015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并加盖县(区)委组织部公章;
(4)由县(区)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要求写明入党时间,并加盖县(区)委组织部公章;
(5)由县(区)委组织部开具的、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证明材料(需写明任职起始时间)和任职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县(区)委组织部公章;
(6)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二、面试工作
1、面试时间:2016年4月17日。
2、请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持学生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检工作
1、体检时间:由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
2、面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将及时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的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若联系方式有变,请及时告知遂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若因考生通讯不畅而影响体检通知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进入体检的考生请携带学生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前一天晚上,请考生正常作息,切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零时以后不要进食,体检时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体检时,有近视的考生需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它有关事项
1、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学生干部证明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并将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责任追究。
3、考生提供材料均用A4纸张印制;
4、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遂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联系,联系人:鲁 丹,联系电话:0825—2988023。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