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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公文之调查报告的结构
作者:郑思帆 日期:2016-05-31 浏览
1.标题。需写明制发机关名称、调査对象(内容)与文种。调查报告有时可不以正式公文的格式制发,这时,其标题写法与新闻标题类似。
2.正文。用于表述调查报告的内容。
开头部分:又称导语、前言。其内容:一是说明调查工作的基本情况;二是概述调查对象的情况;三是以议论、提问的方式揭示全文主题。
主体部分:即调査报告的中心部分。应根据调查报告的性质采用不同的方法:一是把调查报告的内容,并列地分成若干问题或若干方面分别叙述,每个层次用序号或小标题表示;二是按时间顺序或工作发展阶段写清安排事物的脉络,以利于揭示事物发展的本来面貌;三是按照对比的方式安排层次,以利于从事物的对比中更鲜明地揭示报告的主题;四是综合其中的两种方式。
结尾部分:通常釆用的方法是,以简要的文字概括全文,进一步点明主题;展示前景,寄托希望,发出号召;说明有关事项。也可不写结语,意尽言止。
3.发文机关名称与成文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