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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理学院公开招聘兼职法律顾问
作者:郑思帆 日期:2016-04-05 浏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为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维护学校合法权益,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学校落实和推进依法治校中的重要作用,保障学校事业健康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顾问。
一、岗位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兼职法律顾问2人。
二、工作职责
对学校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等进行法律风险评估与合法性、可行性论证;处理学校各类法律事务;协助做好学校的法治宣传教育等。具体职责以聘任合同约定为准。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宪法和法律、勤勉尽责、诚实守信、作风端正,政治素养好、沟通能力强、专业水平高、敬业精神佳。
2.热爱教育事业,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能熟练运用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各类法律事务,能独立起草、审核各类合同。
3.具有律师执业证书,从事律师执业工作5年以上,在大型企事业单位或者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担任过法律顾问者优先。
4.近5年未受过所在单位处分;近5年没有被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处分或处罚记录;本人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近5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聘任期限和待遇
首聘3年,待遇按聘任合同双方约定给付。
五、应聘程序及考核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8日—4月6日,报名地点:四川省达州市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行政楼3012室。
(2)应聘人员可直接向人事处递交个人简历(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含:身份证复印件、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复印件等。考核时需将个人身份证明原件携带做确认),也可通过邮箱投递简历(E-Mail:scwlrsc@126.com)。
(3)人事处负责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在报名时间截止一周内确定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考核。
(4)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情况及拟聘人员名单报人事处备案,并签订聘任合同。
六、联系人信息
丁老师,联系电话:0818-2790195
周老师,联系电话:0818-2790072
四川文理学院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