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四举措办好劳动争议集体案件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采取有力举措,积极应对经济结构调整及产业转型升级中企业停产倒闭、兼并重组等因素引发的劳动争议集体案件。一是合法公正办理案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平等保护劳动者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二是高效简便受理案件。简化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和仲裁文书,按照“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结”的办法处理停产、倒闭等企业集体争议案件,尽量降低对当事人正常工作的影响。三是引入协作审理案件。仲裁机构主动与当地法律援助机构联系协作,引导劳动者寻求和接受相应的法律援助,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四是分类处理争议案件。对因企业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引发的集体争议案件,按照“重调解、慎裁决”的办法,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对业主逃匿或恶意欠薪的企业,依法作出先于执行裁决。今年以来,受理劳动争议集体案件5起,涉及107人,经调解,2起案件当事人已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双方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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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保系统强化经办能力建设夯实改革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