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宁市公安局
关于2015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宁市公安局《关于2015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现将2015年遂宁市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2月29日前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地点: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1401房间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地址: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682号)。
三、面试资格复审有关注意事项
(一)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5年部分市州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二)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者,后果自负。
四、面试有关注意事项
(一)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给《面试通知书》,同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纪律要求、注意事项等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考生应认真阅读《面试通知书》上的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参加面试。
五、本公告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825—5866010、5866011
附件:2015年遂宁市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共3名)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宁市公安局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