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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南部县面向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7名
作者:郑思帆 日期:2016-01-19 浏览

根据中组部等6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5〕73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服务于我县的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7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岗且在南部县服务的大学生村官(含2007年全省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干部)。聘期时间以本次招聘报名时履行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计算。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87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乡镇学校职员岗位57名,乡镇直属事业单位岗位30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由全省统筹、以县为单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6年1月21日至2016年1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5588190。

4.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报名时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大学生村官初始聘用合同、乡镇出具的在岗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4份);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6张。

(二)资格审查和公示(2016年1月25日)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nbxrsj.gov.cn/)、南部县党政网(G6网上办公系统)及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及报名人员本人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在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和聘用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责任。

(三)确定拟聘人员名单(2016年2月4日至2月17日)

1.确定拟聘人选。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用人员,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部县党政网及南部县委组织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

2.考察。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大学生村官“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时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

3.体检。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3天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南部县党政网上公告。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另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未按规定时间 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 的期限内完成规 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初 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组织选岗并上报汇总审批(2016年2月18日至3月18日)

1.组织选岗。此次考核招聘进行选岗笔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如笔试成绩相同则采用加试办法确定选岗顺序,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成绩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部县党政网公布。

(1)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部县党政网上公告。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规定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选岗: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上报汇总审批。将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并报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

(五)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和签订聘用合同(2016年3月19日至31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部县党政网及南部县委组织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及上编制等有关手续,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半月内到单位报到,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并培训上岗,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聘用资格。

从大学生村官中经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市、区)和本县其他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四、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特别提示

1.本公告由南部县委组织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2.此次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南部县党政网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察、体检、考试、选岗、聘用的,责任自负。

3.请报名人员务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对信息不准确导致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咨询及监督电话:

县委组织部组织股 5530374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5588190

县纪委(监察局) 5522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