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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一中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
作者:郑思帆 日期:2016-01-11 浏览

为了进一步充实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和学科结构,提升办学水平,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结合学校工作需要,内江一中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高中英语教师1名、高中物理教师1名、高中化学教师1名、高中生物教师2名、信息技术教师1名。

二、招聘对象

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初始学历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满31岁的人员);

3、具有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5、普通话等级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6、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到处罚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由内江人事考试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请于2016年1月13日前将材料以电子邮件递交或面交到内江一中,逾期不再受理。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桐路530号。联系人:邓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0832—2256780,18080229909(邓老师),18080229915(刘老师)。电子邮箱:1228501@qq.com。

需电子邮件或面交的材料包括以下内容:1、身份证复印件;2、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6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3、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6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学校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材料初审,初审合格者电话通知资格复审和考核。

(三)考核

学校成立考核小组,对初审合格者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主要为学科基础知识,面试方式主要为试讲。考核结束后由内江一中考核小组按总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考核成绩计算:考核总成绩=学科基础知识×30%+面试成绩×70%。各环节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若某招聘岗位所有考生的成绩均低于80分,则取消该学科岗位招聘。

(四)体检

由内江一中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五)政审及公示

体检后,由内江一中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政审。在职人员征求原工作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对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定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及未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

体检、政审、聘用各环节如出现空额,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由内江市教育局监察室全程监督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一律解聘。

2、本公告由内江一中负责解释。

咨 询 电 话:0832-2256780

监督举报电话:0832-2024553 0832-2023751

四川省内江市第一中学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