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关于2016年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拟面向全省遴选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四川省各级党政机关以及参公管理单位工作,具有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主要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经济工作或文稿写作工作。
二、遴选职位
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共8名,其中立法工作人员3名,预算审查工作人员2名,文稿写作人员3名。
三、遴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熟悉法律或经济工作,具有较强的文稿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意识;
(三)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工作经历;
(四)立法工作人员职位,应具有法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 11日以后出生);
预算审查工作人员职位,应具有应用经济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 11日以后出生);
文稿写作人员职位,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4年1月 1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六)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期间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一律不得报考;
(七)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遴选程序
(一)公开报名。委托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采取网上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本次考试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程序如下: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者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者注册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报考者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
2. 选择职位。
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应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在网上选择报考职位,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2016年1月11日00:00:00至1月31日23:59:59。
本次考试由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进行网上初审。报考者提交《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信息表》后,应及时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核工作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遴选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1月16日09:00:00至2月1日17:00:00。
4. 报名缴费
①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缴费,不设现场交费。
②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
③缴费确认:缴费完成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职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缴费时间:2016年1月17日00:00:00至2月2日23:59:59。
报名成功的报考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报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2月22日至2月27日。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立法工作人员职位笔试科目为: ①综合能力; ②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主要测试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等相关专业知识);预算审查工作人员职位笔试科目为:①综合能力; ②财税基本理论与实务(主要测试财政学、税收学等相关专业知识);文稿写作人员职位笔试科目为:①综合能力;②对策申论。】。
2.笔试时间:【2016年2月2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开考比例:【1︰6】。未达上述比例的职位,其取消或调减情况,于2016年2月6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布。已缴费但遴选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于2016年2月26日17:00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6年3月9日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布。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本次考试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2016年3月10日至11日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申请查分。
(三)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面试开考比例:【1︰5】,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复审名单、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布。复审由本人当面或传真(028-61881222)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
1. 报名信息表;2. 本人身份证; 3. 学历学位证书; 4. 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5. 2-3篇本人近三年主笔的文章; 6. 近3年来本人各类获奖证书;7. 近3年内干部年度考核表。
资格复审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情况,按不低于拟遴选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在面试前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1. 本人身份证;2. 学历学位证书;3. 2-3篇本人近三年主笔的文章及刊物;4. 近3年来本人各类获奖证书。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考试成绩计算原则:
1.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 面试总成绩×50%
2.笔试总成绩计算
立法工作职位:笔试总成绩=《综合能力》成绩×50%+《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成绩×50%;
预算审查职位:笔试总成绩=《综合能力》成绩×50%+《财税基本理论与实务》成绩×50%;
文稿写作职位: 笔试总成绩=《综合能力》成绩×50%+《对策申论》成绩×50%
3.面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总成绩公布:总成绩于2016年3月25日通过成都人大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体检。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2比例择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组织考察。被考察人须在考察前提供单位同意参加遴选证明。由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到被考察人所在单位实地考察。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试用及调动。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遴选人员,试用3个月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报名情况,可对遴选计划作适当调整。
(二)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纪检组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8-61881168)。
(三)报名者填写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等原因导致报名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章栗 (028)61881183
莫超 (028)61881185
附件下载:附件一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