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公司人力资源配置,增强核心竞争力,经研究我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副总经理(商务方向)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协助总经理负责公司总体项目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能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协调处理项目工作中的日常事务。
(二)协助负责公司重大项目工作,包括组织项目论证、制定投资计划、参与商务沟通、落实成本控制、防控项目风险,提高项目质量、安全、进度与效益。
(三)妥善处置项目工作过程中在商务和运营管理方面的各种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
二、薪酬待遇
年度薪酬不低于13万元,分为基薪、绩效薪酬两部分。具体薪酬按照《雅安市国家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规定执行。社保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三、选聘范围、报名资格和条件
面向全省,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基本条件
1、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工作业绩较好。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任职经历: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任副科长及以上领导职务3年;事业单位任中层以上领导职务3年(其职务应不低于公务员的副科长);大中型企业中层或小型企业副总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2、工作经历:工商、税务、国土、文化、旅游、建设、金融、投资、项目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5年。
3、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不限,年龄30-50岁。
任职经历、工作经历和年龄的计算截止时点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能力要求
1、熟悉文化旅游产业各业态结构、特点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与政策规范;
2、对市场动态具有较强的敏感性和洞察力,具有出色的公关及招商谈判能力、良好的业务拓展能力、市场开发能力、业态规划分析能力及项目协调和改革创新能力,熟悉企业商务活动和项目管理;
3、具备企业经营管理或工商管理、金融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投资管理、市场营销、财会、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背景。
具有具体的文化、旅游、投资、项目管理建设实际操作经验者或有丰富的行业资源者优先。
(四)不受理报名的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③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被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作出处罚的;
④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⑤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子女,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⑥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选聘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选聘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兼职、投资入股;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选聘企业或者选聘企业的关联企业、与选聘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或者经营与选聘企业相同或者有竞争关系业务的;
⑦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⑧本公司现有在职人员;
⑨其他不宜报名的。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至8月10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市场化选聘报名表》,并附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上传至邮箱1843285840@qq.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应聘商务副总”。
提交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凡在选聘程序中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终止其选聘程序。
(二)资格审查和考试
1、笔试。视报名情形而定,人数较多则组织笔试,若笔试,则相关事宜将挂网通知。
2、资格复审。公司电话通知面试人员持有效身份证、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学历证和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使用A4型纸打印或复印)。
3、面试。通过资格复审者庚即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80分,合格线以上的前3名进入体检程序。
(三)体检
通过面试的应聘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四)考察
由考察组按程序进行。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上报董事长办公会审定,并经市国资委批准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决定选聘职位拟聘用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