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为遂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36名警务辅助人员,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满18周岁(2001年1月9日前出生)以上,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9日后出生);应聘交警支队辅警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月9日后出生)。
4.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6.身心健康
(二)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形之一优先聘用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3.退役士兵;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6.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
4.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5.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聘用警务辅助人员36名,其中交警支队(直属一、二大队)辅警30名,市局机关辅警4名,监管支队1名,培训中心1名。招聘的具体岗位、对象、范围、条件详见《2019年首次公开招聘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的岗位情况表》(附件1)。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24日的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3.报名地点:遂宁市鑫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三楼人力资源部(西山路119号)。
4.报名手续: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持《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应聘辅警人员请下载附件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退伍证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另交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和照片、《报名表》电子版数据。具有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技能证书、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名单统一公布在遂宁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scsn.gov.cn/),请按通知要求领取《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准考证》。
(二)笔试、面试、体能测评
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参加笔试、面试,所有参加了面试的人员均进行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三)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根据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结果,由用人单位研究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名单在遂宁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scsn.gov.cn/)上公布。体检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在应聘且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人员中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和程序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合格,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遂宁市鑫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公司将招聘的人员派遣至市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并服从统一调配。
1.按照国家规定,统一为聘用人员购买五类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2.根据报名情况,聘用职位未形成竞争,视情况缩减或取消聘用员额。
3.聘用人员需参加用人单位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凡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聘用人员必须在市公安局民警带领下协助开展警务辅助工作。
1、本公告由遂宁市鑫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0825-8103964
1.公开招聘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情况表
http://221.237.222.22:82/ArticleFiles/2019/01/09/20190109143335812.xls
2.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http://221.237.222.22:82/ArticleFiles/2019/01/09/20190109143157125.doc
遂宁市鑫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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