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辖区治安防控力度,全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公安局批准,市公安局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钒钛高新区公安分局)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巡警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特巡警辅警25名(女性原则上不超过总人数的20%)。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道德品行和心理素质,能保守工作秘密;
5.年龄在18至28周岁,公安警察及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放宽至30岁;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或具有其他专业技能的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本次招聘以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7年5月23日至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3.报名地点:钒钛高新区公安分局三楼办公室(仁和区金江镇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号桥中石化昭金加油站对面)。
4.报名材料:报名者须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依据公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才能参加考试。
(三)考试组织
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原则上不得低于3:1,如未达到比例,将根据初审合格人数适当调减招聘名额。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单项满分均为100分,各占总成绩的30%、30%、40%。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6月1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5时—17时在钒钛高新区公安分局三楼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1.体能测试。时间为2017年6月2日上午,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
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之规定组织考核评分,得分取测评科目平均分。该项为淘汰性测试,以下科目任意一项未达到60分的即视为不合格,不计入成绩,且不得参加后续考试。
(1)男子组体测科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
(2)女子组体测科目: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立定跳远。
2.笔试。时间为2017年6月5日下午,体能测试合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主要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公文写作。
3.面试。时间为2017年6月7日。参加了体能测试和笔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素质、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
(五)体检
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后续应聘环节。体检出现缺额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凡不参加体检以及不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检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应聘者,取消其体检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做出处理。
(七)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八)聘用
政审合格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五、工资及待遇
1、应发工资不低于2800元/月;
2、统一提供食宿;
3、按国家规定统一缴纳社会保险。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本次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辅警招聘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攀枝花钒钛高新区纪工委将全程监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录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录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考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攀枝花市公安局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2)6210909、6210216